1,3-丙烷磺內酯安全技術說明書
第一部分 產品名稱
產品/化學名稱:1,3-丙烷磺內酯
英文名稱:1,3-Propane sultone
別名:1,3-丙烷磺酸內酯
化學式:C3H6O3S
分子量:122
第二部分 成分/組成信息
含量: 衢州市瑞爾豐化工有限公司出廠檢測達99%以上
CAS 號: 1120-71-4
第三部分 危險性概述
危險性類別:第 6 類
侵入途徑:吸入、食入、經皮吸收。
健康危害: 致癌
環境影響:
生物分解性:目前無生物分解資料,因其水解速度快速。
生物濃縮:水解速度快速,生物蓄積非其主要反應途徑。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脫去被污染的衣著,用肥皂水和清水徹底沖洗皮膚。
眼睛接觸: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不要使用口對 口人工呼吸。
食入:飲足量溫水,催吐,假若患者有自發性嘔吐,讓患者向前或仰躺時頭部側傾,以減少 吸入嘔吐物造成呼吸道阻塞之危險。就醫。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危險特性:
有害燃燒產物:
滅火方法及滅火劑:
滅火注意事項:
第六部分:泄露應急部分
應急處理: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并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 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消防防護服。盡可能切斷泄漏源。防止進入下水道、 排洪溝等限制性空間。
小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劑制 成的乳液刷洗,洗液稀釋后放入廢水系統。大量泄漏: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蓋, 降低蒸氣危害。用防爆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內,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第七部分 操作處置與儲存
操作注意事項:密閉操作,全面通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 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穿 防靜電工作服,戴橡膠耐油手套,所有吸量過程都應使用安全吸量管。遠離 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煙。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和設備。防止蒸氣泄漏到工作場所空氣中。避免與氧化劑、酸類、堿類接觸。灌裝時應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裝置,防止靜電積聚。
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儲存注意事項:致癌物應依其化學性質存在一防爆或冷凍之櫥柜,貼上適當的標簽。遠離火種、熱源。保持容器密封。應與氧化劑、酸類、堿類分開存放,切忌混儲。
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風設施。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
儲區 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和合適的收容材料。定期檢查是否有泄漏現象。
第八部分 接觸控制/個體防護
最高容許濃度:
監測方法:
工程控制:生產過程密閉,全面通風。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設備。 呼吸系統防護:正壓式之自備空氣呼吸裝置。 眼睛防護: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身體防護:穿防靜電工作服。
手防護:塑料手套。
其他防護:工作現場嚴禁吸煙。工作畢,沐浴更衣。特別注意眼和呼吸道的防護。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觀與性狀:無色液體或白色固體
熔點(℃):-43
相對密度(水=1):
飽和蒸氣壓(kPa):
臨界溫度(℃):
閃點(℃):
爆炸下限%(V/V):
氣味:在 31.11℃會產生令人厭惡氣味
沸點(℃):180
相對蒸氣密度(空氣=1):
燃燒熱(kJ/mol):
臨界壓力(MPa):無資料
引燃溫度(℃): 爆炸上限%(V/V):
溶解性:可溶于水,亦可溶于丙酮、醚、芳香族類、脂類。
第十部分 穩定性和反應活性
化學穩定性:常溫常壓下穩定
禁配物:水分、強氧化劑、強堿。
避免接觸的條件:火源、高熱 聚合危害:
分解產物:遇熱會釋放出硫氧化物煙霧
第十一部分:毒理說明
急毒性:
局部效應:
致敏感性:
慢毒性或長期毒性:美國 EPA 認定 1,3-Propane sultone 有致癌性,歸類于 Group2B,于 動物實驗中有充分證據,人類方面則無證據,可能對人類有致癌性(疑似人類致癌物)。 美國 ACGIH 將其歸類于 2A,懷疑為人類致癌物。
特殊效應: 刺激性:無相關內容
致畸胎性:如暴露會引發人類纖維母細胞癌化增生,施予人類淋巴細胞濃度>1mM 時,會基金法染色體錯亂,在 45℃時比 37℃時不正常細胞數目增加了 3 倍,也會引起姐妹染色體 交換(SCE)的現象。
第十二部分:生態說明
可能的環境影響/環境流布:
生物分解性:目前無生物分解資料,因其水解速度快速。
生物濃縮:水解速度快速,生物蓄積非其主要反應途徑。
第十三部分 廢棄處置
清楚方法:利用高效率的吸收器,將污染物吸入一塑料瓶中且盡快密封并標示之。若為液體 則以適當的瓶子安全的密封且標示之。若瓶子破裂則須以溶媒凈化之或以特殊設 計之焚化爐處理。
處置方法:USEPA 危險物質編號為 U193。廢棄物之儲存、運輸、處理和處置必須遵照 USEPA 之法規。 旋轉窯焚化爐之溫度范圍 820℃~1600℃,停留時間:氣液體數秒,固體數小時。 流化床焚化爐之溫度范圍 450℃~980℃,
停留時間:氣液體數秒,固體數小時或 更久。
包裝物:產品包裝物必須依據相關國家法規或必須經過包裝回收系統進行廢棄處理。
第十四部分:運輸信息 致癌物在運輸時,必須以安全的密封玻璃瓶且密封罐掉落須能承沖擊。 這些瓶子必須有適當的標簽標識,空運、陸運等必須有規定管理危險物質運輸。
第十五部分 法規信息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1987 年 2 月 17 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實施細則(化勞發[1992]677 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用品規定([1996]勞動發 423 號) 等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 適用法規:勞動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勞動作業環境空氣中有害物容許濃度標準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楚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危險物及有害物通識規則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一部分 產品名稱
產品/化學名稱:1,3-丙烷磺內酯
英文名稱:1,3-Propane sultone
別名:1,3-丙烷磺酸內酯
化學式:C3H6O3S
分子量:122
第二部分 成分/組成信息
含量: 衢州市瑞爾豐化工有限公司出廠檢測達99%以上
CAS 號: 1120-71-4
第三部分 危險性概述
危險性類別:第 6 類
侵入途徑:吸入、食入、經皮吸收。
健康危害: 致癌
環境影響:
生物分解性:目前無生物分解資料,因其水解速度快速。
生物濃縮:水解速度快速,生物蓄積非其主要反應途徑。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脫去被污染的衣著,用肥皂水和清水徹底沖洗皮膚。
眼睛接觸: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不要使用口對 口人工呼吸。
食入:飲足量溫水,催吐,假若患者有自發性嘔吐,讓患者向前或仰躺時頭部側傾,以減少 吸入嘔吐物造成呼吸道阻塞之危險。就醫。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危險特性:
有害燃燒產物:
滅火方法及滅火劑:
滅火注意事項:
第六部分:泄露應急部分
應急處理: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并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 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消防防護服。盡可能切斷泄漏源。防止進入下水道、 排洪溝等限制性空間。
小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劑制 成的乳液刷洗,洗液稀釋后放入廢水系統。大量泄漏: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蓋, 降低蒸氣危害。用防爆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內,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第七部分 操作處置與儲存
操作注意事項:密閉操作,全面通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 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穿 防靜電工作服,戴橡膠耐油手套,所有吸量過程都應使用安全吸量管。遠離 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煙。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和設備。防止蒸氣泄漏到工作場所空氣中。避免與氧化劑、酸類、堿類接觸。灌裝時應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裝置,防止靜電積聚。
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儲存注意事項:致癌物應依其化學性質存在一防爆或冷凍之櫥柜,貼上適當的標簽。遠離火種、熱源。保持容器密封。應與氧化劑、酸類、堿類分開存放,切忌混儲。
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風設施。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
儲區 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和合適的收容材料。定期檢查是否有泄漏現象。
第八部分 接觸控制/個體防護
最高容許濃度:
監測方法:
工程控制:生產過程密閉,全面通風。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設備。 呼吸系統防護:正壓式之自備空氣呼吸裝置。 眼睛防護: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身體防護:穿防靜電工作服。
手防護:塑料手套。
其他防護:工作現場嚴禁吸煙。工作畢,沐浴更衣。特別注意眼和呼吸道的防護。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觀與性狀:無色液體或白色固體
熔點(℃):-43
相對密度(水=1):
飽和蒸氣壓(kPa):
臨界溫度(℃):
閃點(℃):
爆炸下限%(V/V):
氣味:在 31.11℃會產生令人厭惡氣味
沸點(℃):180
相對蒸氣密度(空氣=1):
燃燒熱(kJ/mol):
臨界壓力(MPa):無資料
引燃溫度(℃): 爆炸上限%(V/V):
溶解性:可溶于水,亦可溶于丙酮、醚、芳香族類、脂類。
第十部分 穩定性和反應活性
化學穩定性:常溫常壓下穩定
禁配物:水分、強氧化劑、強堿。
避免接觸的條件:火源、高熱 聚合危害:
分解產物:遇熱會釋放出硫氧化物煙霧
第十一部分:毒理說明
急毒性:
局部效應:
致敏感性:
慢毒性或長期毒性:美國 EPA 認定 1,3-Propane sultone 有致癌性,歸類于 Group2B,于 動物實驗中有充分證據,人類方面則無證據,可能對人類有致癌性(疑似人類致癌物)。 美國 ACGIH 將其歸類于 2A,懷疑為人類致癌物。
特殊效應: 刺激性:無相關內容
致畸胎性:如暴露會引發人類纖維母細胞癌化增生,施予人類淋巴細胞濃度>1mM 時,會基金法染色體錯亂,在 45℃時比 37℃時不正常細胞數目增加了 3 倍,也會引起姐妹染色體 交換(SCE)的現象。
第十二部分:生態說明
可能的環境影響/環境流布:
生物分解性:目前無生物分解資料,因其水解速度快速。
生物濃縮:水解速度快速,生物蓄積非其主要反應途徑。
第十三部分 廢棄處置
清楚方法:利用高效率的吸收器,將污染物吸入一塑料瓶中且盡快密封并標示之。若為液體 則以適當的瓶子安全的密封且標示之。若瓶子破裂則須以溶媒凈化之或以特殊設 計之焚化爐處理。
處置方法:USEPA 危險物質編號為 U193。廢棄物之儲存、運輸、處理和處置必須遵照 USEPA 之法規。 旋轉窯焚化爐之溫度范圍 820℃~1600℃,停留時間:氣液體數秒,固體數小時。 流化床焚化爐之溫度范圍 450℃~980℃,
停留時間:氣液體數秒,固體數小時或 更久。
包裝物:產品包裝物必須依據相關國家法規或必須經過包裝回收系統進行廢棄處理。
第十四部分:運輸信息 致癌物在運輸時,必須以安全的密封玻璃瓶且密封罐掉落須能承沖擊。 這些瓶子必須有適當的標簽標識,空運、陸運等必須有規定管理危險物質運輸。
第十五部分 法規信息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1987 年 2 月 17 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實施細則(化勞發[1992]677 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用品規定([1996]勞動發 423 號) 等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 適用法規:勞動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勞動作業環境空氣中有害物容許濃度標準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楚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危險物及有害物通識規則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